
广东省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6具体指《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如下:
发布与实施:该标准是对DB4426-1989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订,于2001年8月20日发布,并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适用范围:它规定了广东省境内(除特定行业外)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这些限值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同时也适用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标准效力:目前,《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仍为现行有效标准,是广东省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进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时必须遵循的重要依据。
总结:
广东省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6是一项针对水污染物排放的限值标准,它规定了广东省内除特定行业外的水污染物排放要求,并适用于多个环节的管理。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保护广东省的水环境,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