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职责调整:1. 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合并。2. 增加农村社会保险职责。3. 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4. 统筹全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5. 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6. 加强促进就业职责。7. 加强农村社会保险有关职责。8. 加强引进高层次专家和紧缺专家的职责。二、主要职责: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2. 拟订和落实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统筹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规范性文件。3.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统筹拟订和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范性文件。4.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行政监督,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拟订应对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的预案。5. 规划和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6.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拟订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规范性文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7.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8. 拟订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规范性文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三、内设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9个机构,包括秘书科、规划财务科、培训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公务员综合管理科、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和生育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调解仲裁管理科、信息与计算机考试管理科、咸阳市外国专家局等。四、人员编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为74名,包括局长1名,副局长4名,市公务员局副局长2名(副县级);市外国专家局局长1名(副县级),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副组长1名(副县级);科级领导职数38名。五、其他事项: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市公务员局牌子。2. 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