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内设机构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内设机构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内设九个关键机构,具体分工如下:

办公室

负责常规行政工作,包括文电处理、会议组织和保密事务。

负责海洋战略研究,草拟地方法规和政策。

处理行政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计划财务处

负责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

编制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

负责海洋与渔业发展规划,指导渔港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管理,以及统计和产业信息工作。

海洋综合开发协调处

负责协调海洋事务,参与基础地理信息和综合调查。

制定海洋功能区划等规划。

负责海岸带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协调重大用海项目和海洋经济运行监测。

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主要负责海域使用和技术规范。

管理海域界线和海岸线,监督海域使用和人工构筑物。

负责海岛开发与保护工作。

资源环境管理处

制定并执行环境保护规划,监测海洋环境,防治海洋污染。

组织水生资源养护和灾害防治。

管理海洋观测和预报工作。

渔业与远洋捕捞处

负责渔业政策的实施。

管理水产养殖和捕捞。

发布渔业信息,指导渔业结构调整和安全生产。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负责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负责水产品检验监测。

制定和执行渔业标准。

科技与交流合作处

负责科技发展规划,引进科技项目。

推进节能减排和新能源研发。

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人事处

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

负责党群工作。

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