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军锋早年在十多岁时便开始离家外出,在浙江温州从事司机工作。2008年,他回到家乡后,利用贷款购置了一辆车,并在邻近村庄开设了一家沙场,开始了他的创业生涯。
然而,时军锋的生活在2011年发生了转折。他的二哥时建锋被指控非法购买伪造的武警部队相关证件,企图利用这些证件为其运送沙石的两辆货车在高速公路逃费,总计金额高达368万余元,这一行为触犯了诈骗罪,最终被判无期徒刑。
在时建锋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月13日对时建锋进行了再次讯问,他供述时军锋参与了犯罪。这一新情况促使法院决定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1月14日上午,平顶山市中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决定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以核实时军锋的自首陈述,即他声称自己的哥哥是代他承担了罪责。
时军锋,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祁王村农民,是骗免368万余元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的时建锋的弟弟。2011年1月14日投案自首。时军锋交代了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等和案件有关的重要情况。2011年12月,其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