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玛丽·弗洛拉·贝尔是20世纪60年代英国著名的少年杀人犯。在1967年,当时只有10岁的弗洛拉杀害了4岁的马丁·布朗,并大肆宣扬自己的杀人经过。由于她的年龄,人们都以为她只是在开玩笑。然而,在第二年7月31日,弗洛拉在同一地点以同样残忍的方式杀害了3岁的布莱恩·豪,这才被警方逮捕。第二个孩子是史密斯·埃里克,他在1993年只有13岁时,将一名4岁男孩诱骗到偏僻的公园。在那里,他对男孩进行了霸凌,并掐住男孩的脖子导致其昏迷,然后用石头猛击男孩的头部。最终,男孩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幸身亡。尽管埃里克对男孩的死负有责任,但由于他的年龄,他只被判处了9年有期徒刑。第三个孩子是保罗·亨利·金格,他的经历同样令人痛心。亨利长期受到继父的虐待,在14岁那年,他无法忍受这种生活,便与朋友相约离家出走。然而,他们的行踪被继父发现,亨利再次遭到了一顿毒打。在绝望之中,亨利拿起家中的手枪,对准继父连开数枪。由于事出有因,再加上亨利的年龄,他最终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