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人员属于国家干部身份:
国家计划内的大中专毕业生:这些毕业生以报到证为标志,包括计划内统招、定向、自费、委培的毕业生。需要注意的是,从2016年起,流动人员不再需要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001年以前经地市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录用为国家干部的人员:他们以“录用干部审批表”为标志,这部分人员是在特定历史时期通过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录用的。
军队转业干部:以军队任职/转干材料以及“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为标志,军队转业干部在转业后,其身份会转变为国家干部。
解放前参加革命的担任干部职务的人员:以相关档案材料为标志,这部分人员在中国革命历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干部身份得到了历史的认可。
解放初自然形成的干部:以任职材料为标志,这部分干部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根据工作需要自然形成的。
经公务员考试录用为公务员的原不具备干部身份的人员:以“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为标志,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其身份会转变为国家干部。
被转为公办的原民办教师:以民办转公办审批表为标志,这部分教师在转为公办后,其身份也转变为国家干部。
70年代末经地方革命委员会批准招录的教师:以教师录用审批表为标志,这部分教师在特定历史时期被招录,其身份同样被认定为国家干部。
此外,中国的“国家干部”还包括在国家机关、政党、军队、社会团体及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来说有:国家机关干部、党的工作干部、军队干部、社会政治团体与群众组织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行政干部。这些人员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身份和职责都受到了国家的认可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