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征地血案致8死18伤 女被告人死刑未被核准

7年前征地血案致8死18伤 女被告人死刑未被核准

7年前征地血案致8死18伤,女被告人李海英死刑未被核准

近日,最高法院以两审法院认定李海英故意杀人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不核准其死刑,并撤销云南高院对一审法院死刑判决的维持裁定,将该案发回云南高院重审。

一、案件背景

该征地血案发生在2014年10月14日的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现晋宁区)晋城镇富有村,冲突起因于昆明晋城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的征地矛盾。事件导致7名施工方人员和1名村民共计8人死亡,另有18人受伤。事后,包括12名村民和9名施工方人员共计21人因涉嫌犯罪被起诉。

二、案件审理过程

一审:昆明中院在2016年2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当时有4名村民被控故意杀人罪。其中,李海英和张红珍为女性,前者被判死刑,后者获刑无期;杨富、陈俊孟被判死缓。施工方组织者杨汝明亦被认为是首要分子,同样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而获无期徒刑。

辩护争议:在辩护过程中,律师指出,除陈俊孟被指杀害王录应有直接证据外,其余4人(包括李海英)并没有对应受害人。这4人是以转化犯罪的形式,即作为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来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死刑复核:李海英的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王才亮在2021年9月10日接到一审法院昆明中院的电话,获悉最高法院未核准李海英的死刑。至9月15日,王才亮律师收到了邮寄送达的最高法院裁定书。该裁定书显示,作出裁定的落款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

三、最高法院裁定理由

最高法院裁定不核准李海英死刑的主要理由是:两审法院认定李海英故意杀人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意味着,在现有的证据链中,无法确凿地证明李海英直接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或者她的行为与故意杀人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四、案件影响与后续

这起延宕日久的案件再次迎来转机,对于李海英及其家属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然而,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他们可能仍在等待正义的到来。最高法院将案件发回云南高院重审,意味着案件将再次进入司法程序,相关事实和证据将接受更为严格的审查和检验。

此外,该案也引发了社会对于征地矛盾、司法公正以及死刑复核制度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它提醒我们,在推进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同时,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必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综上所述,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不核准李海英死刑,并将案件发回云南高院重审。这一裁定体现了司法公正和审慎的态度,也为案件的后续处理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