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9年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9年

2019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所得计税方式,适用税率表为月度税率表与年度税率表,具体如下

一、月度税率表(按月预扣预缴)

1、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

3、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

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2660;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410;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7160;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5160。

二、年度税率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1、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

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

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

三、关键改革背景

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纳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并引入住房、教育、医疗、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税负。例如,月收入8000元且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纳税人,可能无需缴纳个税。

四、改革成效

据统计,月均收入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超过67.47%,月收入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基本无需缴税。改革通过优化税率结构、扩大扣除范围,显著提升了税收公平性,同时促进了消费增长与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