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主城(六合、溧水、高淳除外)针对部分外地人开具购房证明条件收紧,非南京户籍买房人开具普通购房证明需提供3年内在南京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4个月(不可补缴)的证明,此前通过学历或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开具普通购房证明的方式不再适用。 具体政策变化如下:

购房证明办理方式:
全城通办:南京购房证明实行线上 + 线下全城通办,市民可以通过“我的南京”手机 APP 网上申请开具。不符合网上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条件的,可至市、区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相关服务窗口申请开具。
办理时效:窗口开具的话,如申请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无法核验或存在瑕疵需复核的,视材料核查难易及是否涉及多部门核查情况,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证明形式:南京的购房证明实行唯一编码电子证明。购房证明申请审核通过的,购房证明系统自动生成购房证明编号和二维码,申请人登录“我的南京”手机 APP 可持电子或纸质购房证明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人才购房查验服务:申请人才购房证明,须通过“我的南京”手机 APP 或“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网上开具过程中因申请人离婚2年内婚姻状况信息、未成年子女监护关系等无法核验的,可持相关材料到市、区购房证明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严惩虚假申报行为:申请人在申请购房证明过程中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2 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才购房证明的申请,1 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其他类购房证明的申请,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即购房证明造假“连累”家庭成员。

政策升级前后对比:
此前政策:非南京户籍买房人想在南京买房(六合、溧水、高淳除外),以下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3年内在南京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4个月(不可补缴);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此次政策升级后:取消了上述条件2,外地人想在南京买房(六合、溧水、高淳除外),只能有以下三条路选择其一:
符合人才购房资格的,开具《人才购房证明》;
3年内在南京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4个月(不可补缴);
在南京落户。
限售规定:通过人才购房证明买到的房子5年内不得转让(限售),普通购房证明是3年限售,从拿到房本的那一刻开始计算,买房人在选择开人才还是普通购房证明时,需要留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