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0日,深圳公安发布了P2P平台“春天金融”的案情通报(四)

2022年6月10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发布了关于P2P平台“春天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四),核心内容如下:

2022年6月10日,深圳公安发布了P2P平台“春天金融”的案情通报(四)

多名平台借款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已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平台借款人刘某、赵某军、宋某忠、卢某、蒋某宾、贾某伟、王某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表明案件调查范围已从平台运营方扩展至资金使用端,重点打击资金链中的关键参与者。

追赃挽损工作取得新进展警方持续开展资金追缴工作,新增追缴涉案资金人民币2,102,500元。该数据体现了执法部门在资产处置方面的效率,但相比P2P案件通常涉及的巨额资金,仍需进一步扩大追缴范围。

警方敦促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还款要求:警方再次要求“春天金融”平台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需将相关款项归还至专案回款账户。

惩戒措施:对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警方将联合有关部门实施失信惩戒,包括限制高消费、纳入征信黑名单等;对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同犯罪的借款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的深层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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