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是有死刑的,认为泰国没有死刑是一种流传已久的误解。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泰国刑法第19条明确规定,允许对包括谋杀、叛国、奸杀、贩毒等35种罪行判处死刑。截至2018年统计,泰国是全球仍保留死刑的58个国家之一。
2018年,泰国通过注射毒剂的方式处决了一名26岁的抢劫杀人犯。该犯人向17岁被害人连刺24刀后取走财物,这是泰国在2009年后时隔9年首次执行死刑。
2003年起,泰国规定注射死刑为唯一执行手段,截至目前共有7名犯人被执行注射死刑。行刑时需依次注射安眠药、阻止呼吸药剂和心脏停止药物。
死刑使用的谨慎性
泰国对死刑适用极为审慎,2009年执行两名毒贩死刑后,死刑制度几乎陷入停滞状态,直至2018年才重启执行。
死刑和终身监禁不适用于未满18岁的犯罪者,未成年罪犯最高刑期为50年监禁。孕妇死刑需延期至分娩三年后执行,若幼儿夭折则提前执行。
死刑赦免与减刑机制
死刑犯可向王室提交赦免请愿书,但仅限一次申请机会。重大节日期间常实施全国性大赦,例如2016年十世皇登基时约10万名囚犯获得减刑。

死刑制度的历史沿革
拉玛一世时期制定的三印法典记载了21种残酷死刑,包括油布焚身、沸油浇头、碎肉喂食、象踩犬噬等,斩首为最常用方式。
1938年法律规定死刑统一采用枪决执行,犯人需反绑于柱上受刑。2003年废除枪决后,注射死刑成为唯一执行方式。
社会对死刑的态度
尽管国际废除死刑趋势明显,但2018年《曼谷邮报》调查显示,绝大多数泰国民众支持保留死刑,认为其是震慑犯罪的有效手段。

总结:泰国法律体系明确保留死刑并持续执行,所谓"泰国没有死刑"的论断与事实不符。该误解可能源于泰国死刑适用极为审慎的现状,以及部分人对"泰国无假药因售假判死刑"等片面信息的误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