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是中国按财政体制划分的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本级收入。1994年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以后,属于中央财政的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5%部分,证券交易税(印花税)50%部分和海洋石油资源税。属于地方财政的收入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
2026-09-26 19:28
100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