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梅主要经历

郭建梅主要经历

郭建梅的早期生活始于两岁被送到北京,与姥姥、姥爷在三里河的工厂宿舍生活。八岁时,她回到河南农村。高中时,她为自己改名郭永攀,抱定了进入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的目标。1979年,她的梦想成真,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在校期间,她结识了中文系的刘震云,两人后来于1985年结婚。

1992年,中国政府颁布《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郭建梅参与了这部法律的起草,并与马亿南共同撰写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指南》。此后,她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合作,主持实施了《中国妇女法实施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课题。1995年,她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NGO论坛上深受希拉里关于“妇女权即人权”演讲的触动,这成为她公益事业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1996年,郭建梅辞去《中国律师》杂志社的工作,与北京大学教师共同创建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她成为了首位公益律师,这个中心得到了美国福特基金会的3万美元资助。尽管在2001年她曾遭遇忧郁症,但在治疗后有所好转。2009年,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华访问时,专门会见了包括郭建梅在内的中国民间女性活动家。

至今,该中心为近10万人提供了无偿法律援助,处理了6万余件咨询,办理了近千个个案。尽管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在2010年被撤销,但其为中国妇女权益保障和法律援助领域做出了显著贡献。郭建梅律师以实际行动为中国妇女权益的提升和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做出了深入研究和探索,赢得了广泛赞誉,包括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陈慕华等领导的肯定。

她通过12年的努力,为7万多人提供了法律咨询,代理案件2000多件,推动了妇女权益培训和法律提案的提交,出版了多部书籍和文章,以及建立公益律师网络。这些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妇女法律意识的提高和维权能力的增强,对妇女权益保护的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郭建梅,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权力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海淀区政协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执行主任、专职公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