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取消“门诊输液费”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的一部分,此次调整共取消了68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门诊输液费、住院静脉输液、住院小儿静脉输液等。从河南这次价格改革,可以看出未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以下趋势:
分类管理是医疗价格改革的大趋势: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
2021年8月《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院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均质化程度高、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大,需要政府强化大数据作用,把价格基准管住管好;难度大差异大的复杂项目,需要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政府“管总量、定规则、当裁判”,公立医院在给定的总量和规则内形成价格,既发挥公立医院的专业优势,也引导公立医院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
更加注重医院医生意见: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指出,复杂型医疗服务的政府指导价引入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形成。未列入通用型医疗服务目录清单的复杂型医疗服务,构建政府主导、医院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
公立医疗机构在成本核算基础上按规则提出价格建议。各地集中受理,在价格调整总量和规则范围内形成价格,严格控制偏离合理价格区间的过高价格,统一公布政府指导价。建立薄弱学科的调查监测和政策指引机制,允许历史价格偏低、医疗供给不足的薄弱学科项目价格优先调整,推动理顺比价关系。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支持中医传承创新发展。支持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确有必要开展的医疗服务适当体现价格差异。这里,作为医院医生应该积极主动参与,做好价格监测与评估,做好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对复杂性医疗服务提出更客观的价格建议。
大医院拥有更多话语权:
按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疗机构普遍开展、服务均质化程度高的诊察、护理、床位、部分中医服务等列入通用型医疗服务目录清单。基于服务要素成本大数据分析,结合宏观指数和服务层级等因素,制定通用型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的统一基准,不同区域、不同层级的公立医疗机构可在一定范围内浮动实施,促进通用型医疗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成本回收率均等化。而对于复杂型医疗服务的政府指导价引入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形成。因此,大医院在价格形成过程中无疑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非公医疗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坚定不移:
2016年7月,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明确指出,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由医保经办机构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成本以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