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用户(包括单位和个人)车辆在已联网的收费高速公路、普通收费公路和其他已开通的多应用场景应用时,可使用苏通卡缴费。有关车辆通行费和收费标准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相关通行费折扣标准遵照各省市政府规定执行。
苏通卡分为储值卡和记账卡,有效期为10年。过期需办理续期手续方可使用。以上卡种均可配合电子标签(OBU)用于不停车收费系统(ETC)。苏通卡与电子标签内绑定车牌号呈唯一对应关系,一车一卡一标签。ETC套装用户无法通行收费站入口ETC专用车道,可从收费站入口人工车道领取通行卡,出口须凭通行卡从人工车道缴纳通行费。

扩展资料:
苏通卡ETC的相关要求规定:
1、办理联名卡(含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合作方以及通行宝公司授权第三方发行的带金融属性的)的个人记账卡用户按用户、通行宝公司、平台合作方三方约定的方式进行扣款。
2、记账卡可先使用后付费,如因用户还款不及时或超额透支消费等情况,通行宝公司有权将用户账户下记账卡下发限制状态名单,用户在通过收费车道时,该记账卡不能使用,用户须以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全额缴纳通行费,并缴清所欠费用。
3、储值卡不能透支使用。记账卡可以透支,但需按协议要求及时划拔通行费。如延迟还款构成违约,续费时需先偿还欠费款及违约金。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通行宝-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苏通卡(ETC专用卡)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