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Q炫舞购物券需与Q币或Q点搭配使用,仅限购买标有“代金券收据”的商品,支付比例为商品价格的10%,剩余部分由Q币/Q点补足,且每月月底清空。 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使用前提与搭配规则
购物券必须与Q币或Q点混合支付,不可单独使用。例如购买商品时,系统会优先扣除购物券抵扣部分金额,剩余部分需用Q币或Q点支付。
购物券不可与计数券(或其他优惠券)同时使用,两者单位虽相同(1QB=100购物券),但支付时需二选一。
适用商品范围
仅限购买商城中标有“代金券收据”角标的商品。此类商品会在描述中注明“本产品收取X%购物券”,支付时购物券仅抵扣标注比例(通常为10%或15%),剩余金额由Q币/Q点支付。
非收券商品(无角标)或未参与活动的商品无法使用购物券。
支付比例与计算方式
示例1:若商品价格为10Q币,标注“收取10%购物券”,则支付时扣除100购物券(1Q币价值) + 9Q币。
示例2:若商品标注“收取15%购物券”,价格为36Q币,则需支付:
购物券抵扣:36×15% = 5.4Q币(即540购物券)
Q币支付:36 - 5.4 = 30.6Q币
实际扣除:540购物券 + 30.6Q币。
获取与有效期
购物券无法直接购买,需通过官方活动(如任务奖励、节日活动等)获取,具体方式需关注游戏内公告。
购物券每月月底清空,未使用的部分会自动失效,需及时消费。
常见问题解答
为何无法使用购物券?
商品未标注“代金券收据”角标。
未与Q币/Q点混合支付(如尝试用纯购物券购买)。
同时持有计数券,系统优先使用计数券导致冲突。
购物券与消费券的区别?
购物券仅用于抵扣商品价格比例(如10%),需搭配Q币/Q点;消费券可能为全额抵扣或特定场景使用,需以活动规则为准。
操作步骤总结:
提示:购物券为限时道具,建议优先用于高价值收券商品以最大化利用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