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8日深圳空难调查报告

1997年5月8日深圳空难调查报告

1997年5月8日,中国南方航空深圳公司的一架波音737-300型飞机,在执行重庆到深圳的航班任务时,在深圳黄田机场着陆过程中不幸失事。这起空难导致机上65名乘客中的33人死亡,8人重伤,20人轻伤;9名空勤人员中,2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此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将详细分析事故经过、现场勘察情况、飞行机组的技术与身体状况、天气与通信、导航设备保障情况、飞机和发动机状况、装载及重心情况、非法干扰问题以及目击者反映的情况。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于机组在五边进近过程中,决断高度之前飞机姿态、航迹、下滑道保持正常,但速度偏大。在过近台后高度170英尺时,驾驶舱出现“下滑道低”警告,机组纠正飞机恢复正常下滑航迹,但未减小油门。高度50英尺进跑道后,由于“看不清地面”,机组没有及时拉杆退出下滑,导致飞机以153.5海里/时的速度、水平姿态、前轮和主轮同时接地。这在波音737飞机停机角为-0.79至-1度的范围内。在接地前4秒,飞机平均下降率9.3英尺/秒,垂直过载达到2.49G,引发了第一次跳跃,导致飞机受损。飞机第一次跳跃后,高度5英尺,接地垂直过载1.9G,机组没有下决心收油门,导致第二次跳跃,第二次跳跃7英尺,第三次跳跃13英尺。连续跳跃和过载导致飞机结构严重损坏。飞机第三次跳跃后,高度高,加上夜间大雨,机组在未判明飞机受损情况的情况下复飞。复飞时,飞机以183海里/时的速度,2度小仰角离地。在飞机严重受损后复飞,给第二次着陆埋下了隐患。复飞后,驾驶舱出现了“主警告”和多种警告信号。受损的飞机在空中盘旋两圈后,机组决定收北向南反向落地。由于大雨仍未停止,飞机操纵系统失灵,尽管机组在落地前将驾驶杆拉到底,但仍未能改变飞机大角度下俯的姿态。最终,飞机以7.56度的下俯角,227.5海里/时的速度,每秒41英尺的下降率,带3.2度左坡度触地后解体、起火。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于机组在看不清道面的情况下,违反规定,盲目下降;由于判断高度不准,导致飞机没有保持正确的接地姿态,造成重着陆跳跃。机长的处置错误加剧了事故的严重性。复飞后,由于飞机已严重受损,部分操纵系统失灵,机组无法控制飞机着陆姿态,导致第二次着陆时大速度带下俯角触地,最终飞机解体失事。这是一起人为原因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