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每周上六天班,不违法。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休息日保障: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公司安排每周工作六天时,必须确保劳动者至少有一天完整的24小时休息时间,且不强制要求连续两天休息。例如,可安排周一至周六工作,周日休息,或调整为其他单休模式,但需满足总工时限制。
特殊行业例外: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允许企业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例如,部分制造业、服务业可能因生产连续性需调整排班,但需依法申请并获批。
其他关键规定补充说明:
计件工作调整: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要求,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根据标准工时制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确保总工时不超过44小时。
加班费计算规则:若公司安排劳动者超出标准工时工作,需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超8小时部分):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
休息日工作且无法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法定节假日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总结:公司每周安排六天班是否违法,需综合判断总工时、休息日保障及是否经行政审批。若总工时≤44小时、保证单日休息且无特殊行业未获批情形,则合法;反之则可能违法。劳动者可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至三十九条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