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囊毒胶囊事件

胶囊毒胶囊事件

自4月15日起,中央电视台对"毒胶囊"事件进行了持续报道,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在前期公安机关迅速处理案件的基础上,公安部于19日召开了视频会议,强调全国公安机关需紧密配合,全面排查并严厉打击"毒胶囊"犯罪,以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事件曝光后,公安部迅速行动,河北、浙江、江西、山东等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与相关部门共同展开查处工作。据统计,截至那时,已有6起案件被立案,53名犯罪嫌疑人被捕,10个工业明胶和胶囊生产厂家被查封,现场查扣的涉案工业明胶超过230吨。[1]

2012年5月26日,国家药监局报告称,全国254家企业生产的胶囊剂药品存在铬超标问题,占总数的12.7%。原本仅涉及通化金马和吉林制药的事件,随后扩大到10余家上市药企,如白云山A、通化金马、西南合成、华润三九等。这些企业在5月28日被深圳交易所紧急停牌,部分公司宣布召回并销毁铬超标药品。[2]

"毒胶囊"事件的根源在于企业的法制意识淡薄,非法使用工业原料替代药用辅料,这是事件的直接原因。对此,必须严厉惩治违法企业。此外,"唯低价招标"的政策导向也可能间接促成了此类问题的增多。监管层面也存在问题,检举和检验环节均未由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直至媒体报道后才被发现,这强调了监管体制的必要改革。[3]

用胶囊装的药物,一般都是对食道和胃粘膜有刺激性的粉末或颗粒,或口感不好、易于挥发、在口腔中易被唾液分解,以及易吸入气管的药。这些药装入胶囊,既保护了药物药性不被破坏,也保护了消化器官和呼吸道。去掉胶囊壳可能会造成药物流失、药物浪费、药效降低。另外,有些药物需要在肠内溶解吸收,胶囊是一种保护,保护药物不被胃酸破坏。 医药上指用特种成膜材料(如明胶、纤维素、多糖等)制成的囊状物,把内容物(如粉状、液体状各类药物等)或按剂量装入其中,便于吞服。2012年4月,某些企业用皮革废料造药用胶囊被公安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