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规定2026年1月起家委会不得收费

发改委规定2026年1月起家委会不得收费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家委会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费,相关费用管理需严格遵循政策规范。

禁止收取班费及活动费严禁家委会以“班费”“活动经费”等名义收取费用,班级日常所需物品(如清洁工具、教学耗材等)统一由学校公用经费保障,不得转嫁至家长承担。

禁止代收第三方费用家委会不得代收教辅资料、校服、保险等费用。此类费用需由学校直接对接家长,通过正规渠道收取并开具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确保资金流向透明。

禁止组织凑资行为严禁家委会以“凑资买礼品”“发红包”等形式组织家长集资,包括教师节送礼、毕业聚餐等场景,避免变相增加家长负担。

禁止变相摊派非刚需活动费用课外研学、兴趣班等非教育教学必需活动,需遵循“家长自愿参与”原则,由家长直接向合规机构缴费,学校及家委会不得通过“自愿报名”等方式间接强制参与或收费。

学校为第一责任人学校需对家委会行为履行全流程管控,包括事前报备(家委会活动计划需提前向学校备案)、事中监督(学校派员参与家委会决策过程)、事后公开(收费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需向全体家长公示)。

问责机制若学校默许、指使家委会违规收费,或未履行监督职责导致费用管理混乱,将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及纪律处罚。

该政策旨在规范家校合作边界,遏制“家委会变相收费”乱象,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同时强化学校对教育收费的监管主体责任,保障教育公平与资金安全。家长若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当地教育、发改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