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所得税的基本公式为:应交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税法调整后的利润,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同时,需将会计利润调整为税法认可的利润,考虑如不可抵扣费用(超支业务招待费)、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调整项目。
例如某公司会计利润 100 万元,经税务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 80 万元,适用 25%税率,那么应交所得税 = 80 万 × 25% = 20 万元。
会计分录方面,计提时: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